2021年上半年法律学院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通知及相关工作预通知
作者:检测库查重 发表时间:2021-02-03 09:56:42 浏览次数:553
2021届毕业生:
依照学校工作安排,我校硕士研究生最长学制一般为正常学制加2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制一般为正常学制加3年。现将2021年上半年学院答辩申请及学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
(一)电子申请
1.申请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5日12:00。
2.申请方式: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版)填报信息。
(1)填写“论文开题管理”和“预答辩管理”子模块。开题和预答辩结束后应当及时填写,未填写的请补录,以免影响毕业审核。
(2)填写“科研成果应用”子模块,需要进行人工审核的,请于每周三下午13:30-16:30前往培养办完成审核。
(3)在“学生成绩管理”子模块,自查自己的学分是否符合毕业的要求。硕士应修学分为45分。博士的应修学分因培养方案不同而有差异,具体为:法学理论专业28分,法律史专业29分,宪法学专业28分,行政法学专业30分,民商法学专业27分,诉讼法学专业28分,法律方法论专业28分。
3.应届生申请延期答辩:也需进行上述信息确认,同时,须在上述时限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版)学籍异动中申请延期毕业。
(二)纸质申请
1.申请条件:
(1)博士生:2021年1月前通过预答辩
(2)硕士生:在2021年1月前通过预答辩,或参加2021年3月预答辩(如未能通过本次预答辩,则本轮答辩终止)。
特别提醒:
发起学术不端检测申请(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终稿)一周前(即3月17日前)需完全符合学校要求的科研审核条件,否则不予通过答辩申请(学术不端检测申请)。
2.申请时间:
(1)应届生(2018级硕博士生)于3月6日前交班级,班级依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后,于3月9日(09:00-16:00)交37号楼101室。
(2)延期毕业生(2015-2017级博士生,2016-3017级硕士生)于3月9日(09:00-16:00)自行交37号楼101室。
3.申请材料:
(1)博士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表》(申请人填写完毕后需经导师本人填写意见,申请人和导师均需签名。)及附件:《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需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以下同)。
(2)应届硕士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应届生,仅可申请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应提交《硕士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给班长,由班长收齐后,单独依照学号排序提交。延期生自行提交。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仅作为取得毕业资格的依据,不作为学位申请的依据。
(3)延期硕士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及附件、《延期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
(4)答辩未通过、再次申请的硕士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及附件(六级或相当外语水平成绩单复印件、《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再次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审批表》。此外,须本人汇重新答辩费5000元到学校账户,注明“姓名、学号、重新答辩费”。学校账户信息:华东政法大学1001739629000019358 工商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否则将无法进入答辩申请环节。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重新答辩最多只能一次。
相应表格可在研教院网站“学位工作”栏目下的“下载中心”子栏目中下载。
二、学位论文终稿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申请)预告
(一)终稿电子版提交
1.提交时间:
3月24日0点至3月25日中午12点,逾期无效。
2.提交办法
(1)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ehall.ecupl.edu.cn)
(2)在论文评审送审系统中点击“个人基本信息”,检查姓名、专业、导师信息。研究生管理系统的操作说明见附件2。
(3)点击“学位论文上传”,填写论文基本信息,并上传学位论文定稿的“双盲”电子版。(“双盲”,指隐去作者、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主要在封面、中英文摘要、后记、在读研期间科研成果、独创性声明等。系统审核通过后,发现电子版中存在个人信息,明显影响评审客观、匿名等要求的,以违纪作弊论处,取消本轮答辩资格。)
(4)名单不在学位论文评审系统或经检查“个人基本信息”有误,请于工作时间内联系62071942调整修改。
3.提交要求
学位论文电子版将主要用于学术不端检测、学校论文盲审、学院论文盲审。
终稿电子版指一个word文件,含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可以直接打印供评审和答辩用。电子版格式与内容,明显不符合学校学位论文要求的,取消本轮答辩资格。有关要求详见《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指导说明》、《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编排说明及要求》、《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
(二)终稿纸质版以及其他材料的提交
学院将于4月发布相关工作通知。
三、论文终稿审查
(一)复制比检查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学位申请人须延期答辩;复制比在15%——30%的,申请人须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符合答辩要求的,方可提交答辩。
(二)盲审抽检
学校论文盲审,博士生实行100%抽检,硕士生采取随机抽检、指定抽检的方法确定名单,抽检率不少于5%。
(三)评阅
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博士论文至少由3位专家评阅、硕士论文至少由2位专家评阅,其中有一位为校外专家。评阅结果如有两次或以上不合格,本轮答辩终止;
评阅结果如有一次不合格,则进行复审,复审全部通过方可继续答辩。复审中如有一次不合格,本轮答辩终止。
四、答辩安排
学院将于5月发布相关工作通知。
五、其他
(一)学信网信息核对
学信网数据是制作毕业、学位证书的唯一权威数据来源,烦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核查学信网上个人及教育信息的完整、真实性。如有变化或异常,务必及时反馈。
(二)证书照片
个别未拍摄学位证书用数码照片的学位申请人,请务必于3月20日之前在新华社中国图片社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推出的网上采集小程序上完成线上采集。
不清楚自己是否已拍摄数码照片同学可致电查询,联系电话:56315305、36521352。拍照小程序使用说明详见附件3。
法律学院
2021年1月28日
知网硕博论文查重系统:https://www.jianceku.net/check/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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