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及2022年第一次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检测库查重 发表时间:2022-01-10 16:03:42 浏览次数:291
各位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学校安排,2022届研究生临时增加一批次学位论文查重和送审,相关工作于2022年1月初进行。我院将根据《计算机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的若干规定(试行)》(2021年11月修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杭电研〔2021〕165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规定(试行)》(杭电研〔2021〕164号)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按要求实施。
***每位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最多只有两次申请学位的机会。在论文盲审阶段未通过者,将终止其本次学位申请。
一、备案登记
申请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盲审的研究生须于1月7日中午前在学院备案登记,根据要求参加预答辩或院内评审。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学位论文(1月7日12:00前发送至jsjyjs@hdu.edu.cn)。
a) 符合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学位论文主体部分(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附录、参考文献)必须完整,不能故意删除或隐瞒,附录中如有涉及本人、导师的敏感文字可以用“*”替换处理。封面、原创声明、授权声明、致谢等非主体部分,学术不端检测容易出现重复,学生自行删除,然后统一采用盲审专用论文封面。
b) PDF格式文档。
c) 论文及邮件标题命名规则:“学生学号_学生姓名_学位论文题目”。
2. 《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表》(导师签字,1月7日15:00前交至1教-203缪老师)
二、预答辩及院内评审
1.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预答辩制。提倡硕士学位论文实行预答辩制。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预答辩。
(一)上一年度,其导师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盲审结果出现“C、C”、“C、D”或“D、D”的;
(二)上一年度,其导师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盲审结果平均分为2.5及以下的;
(三)截至本年度,其导师尚未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毕业的。
(四)本人学位论文初次申请送审时因院内评审结果不佳而被终止送审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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