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春季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检测库查重 发表时间:2022-01-19 19:02:38 浏览次数:266
根据《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湖师院发〔2019〕72号),为保证2022届春季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查
(一)时间:1月7日—2月25日
(二)审查内容:根据学校规定,研究生须按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
(三)材料提交:填写《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反馈表》电子稿一份报送至02984@zjhu.edu.cn。负责人:颜兆丽、陈应强,各研究生秘书。
二、论文预答辩
(一)时间:3月20日前
(二)注意事项:
1.学院成立至少由5位校内外专家组成的答辩组,具体成员组成参考正式答辩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预答辩原则上要有校外实践导师参与。
2.预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并给出预答辩决议。负责人:陈应强,各研究生秘书。
三、论文相似度检测
(一)时间:3月25日前
(二)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学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材料提交:将按要求准备的论文相似度检测材料一套报送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办公室),电子稿(以“学号+姓名.doc”格式命名)发至yqchen@zjhu.edu.cn。负责人:陈应强、潘健超,各研究生秘书。
四、论文送审
(一)时间:4月1日—5月10日
(二)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学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材料提交:将按要求准备的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材料一套报送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办公室),电子稿(以“学号+姓名.doc”格式命名)发至yqchen@zjhu.edu.cn。负责人:陈应强、颜兆丽,各研究生秘书。
五、论文答辩
(一)时间:5月23日前
(二)注意事项:
(1)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原则上要有校外实践导师参与。
(2)论文答辩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后1年内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1次。若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后仍不合格者,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重新答辩时,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当有半数及以上成员为原有成员。
(三)符合论文答辩要求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负责人:陈应强,各研究生秘书。
六、学院初审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一)时间:5月27日前
(二)注意事项:
1.根据学位申请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2.成绩单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办提供并盖章,再经研究生院审核盖章。
(三)材料提交:将按要求准备的学位申请材料一套报送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7办公室),电子稿(格式:学号.doc)发至邮箱pjc@zjhu.edu.cn。负责人:潘健超,各研究生秘书。
七、学位申请审核 时间:6月2日前,负责人:潘健超,陈应强。
八、学历学位证书印制 时间:6月5日前,负责人:潘健超。
九、学位授予
(一)时间:6月上旬。
(二)主要事项:
1.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22届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名单;
2.学校召开毕业典礼,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三)负责人:潘健超、陆毓佳,各研究生秘书。
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提前准备、合理安排,确保2022届春季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附件:点此下载
附件.zip
1、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表
2、研究生培养手册
3、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
4、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5、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
6、材料清单模板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12日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