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相关事项通知
作者:检测库查重 发表时间:2022-01-23 10:24:28 浏览次数:310
根据《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川大研〔2021〕122号)、《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版)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及拟答辩申请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在2022年3月12日前完成。预答辩结束后3日内,答辩秘书将预答辩投票结果及记录表(附件1)报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请将答辩申请(内容包括学号、姓名、联系方式、论文题目及导师姓名)于3月14日前发送至faxueyuan104@163.com邮箱。
二、学位(毕业)论文检测及质量审核
1. 学位(毕业)论文检测
提交检测的时间:3月18日以前
提交检测的要求及方式: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内容,按规定格式排版(“四川大学法学院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要求”见附件2)。论文电子版(文档标题为:“学号 专业 姓名”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导师,经导师同意后由导师转发到faxueyuan104@163.com邮箱。导师未同意定稿者不予检测。
除发送邮件提交检测外,每位同学还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ehall.scu.edu.cn),在“学位申请管理”(查重、送审)中提交检测论文电子版。特别提醒须同时上传本人及导师已签字的“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附件3)。
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重合率未超过10%的,可正常进入送审环节,其中超过5%的,需导师出具说明并签字确认;学位论文重合率超过10%但未超过20%的,可允许修改论文后再提交一次形式审查;学位论文重合率超过20%的,至少修改论文5个月以后重新提交。
2.学位论文质量审核
博士学位论文检测通过后须导师和学院论文质量审核责任人均签字同意方可送审。
论文检测合格后请最迟于3月25日将提交盲审的学位论文pdf版本、中英文摘要txt版、“博士论文研究创新自评表” (附件4)、“盲审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5)发至faxueyuan104@163.com邮箱,上述材料请务必按照附件6中的要求提交。同时将经导师签字同意的纸质版“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审查表”(附件7)和纸质版学位论文一本交至法学院2010办公室,由研办统一提交审核。
三、学位(毕业)论文盲审及答辩论文提交
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盲审。每篇论文将送5位专家进行盲审。逾期不接受提交。学位(毕业)论文盲审结果按照学位办、学院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论文盲审合格的研究生应根据评阅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消除论文质量隐患。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经导师确认并签字后方可打印装订。
5月初提交答辩论文,具体时间及要求届时通知。
四、考试课程试卷核对及毕业材料提交
请于4月11-15日到法学院2010办公室核对考试课程试卷,并提交以下毕业材料。
1.开题相关表格:各1份
要求:(1)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开题记录表用A4纸、双面打印、订成一册,封面的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和电话。(2)所有表格除“学院意见”栏外所有内容应填写完整并完成相应签名后才能提交。(3)开题相关表格详见附件8。
注:前期已提交的不用再提交;前期材料不齐的请补交。
2.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指导记录表:1份,详见附件9。
3.学位论文研究学期进展报告:至少4份
要求:“论文开题日期”一栏应与开题报告一致,论文开题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得少于1.5年;进展报告至少为每半学期一份,每份字数不少于4000字,详见附件10。
4.学位申请书:1份,详见附件11
要求:(1)用不锈钢订书钉装订成册,以便存档,封面的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和电话;(2)申请书注意排版,其中所有涉及答辩前要完成的项目必须全部填写并完成相应签名,不留空白(分委员会审查意见一栏除外),无填写内容的写“无”或用斜线划掉。表中所涉及的签名都必须用蓝、黑色墨水笔,手写签名。其中“学籍成绩表”由研究生办公室统一打印,无需提交。
6.在读时间超过三年者,需提交“四川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12),每延期一年须提交一份,如有漏办,请补交。
五、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和学位申请
拟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须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系统服务大厅”( http://ehall.scu.edu.cn),在系统中录入论文开题、学术交流活动、答辩申请和学位申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
六、科研成果审核
科研成果满足授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请务必于5月20日前,持相关材料到法学院2010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及要求如下:
1.“博士学位申请者简况表(文科)”:1份(附件13)
2.科研成果原件
3.科研成果复印件(先由导师审核并在每一项成果复印件上签字)
期刊文章复印要求:封面、目录、正文全文
著作复印要求: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第一页
A&HCI/SSCI/SCI/EI/CPCI-S/CPCI-SSH等:检索报告、正文全文
4.自2022年9月起,学校不再实行研究生毕业授位分离制度,即达到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者方能申请答辩和授位。答辩通过后因学位委员会审查暂缓授位的,应在该批次学校授位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学位申请并授位,否则不再具备申请授位资格。未达到申请学位要求者可申请毕业答辩,毕业后不再具备申请授位资格。2022年6月批次及以前毕业的,按原有规定执行。
七、学位论文公开及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所有授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都将提交知网、万方等数据库,允许公开查阅,接受社会监督。据此要求,提交归档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纸质版须附上学生本人及导师签署的授权书(附件3)。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川大研〔2020〕796号)的标准及程序,实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八、其他注意事项
1.不能按期参加此次答辩且在学校最长学制期限内的研究生请于3月22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延期申请,下载打印“四川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并交至法学院2010办公室。
2.请按照学校财务处的要求及时完清学费,否则无法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具体缴费方式请查看四川大学财务处主页。
法学院教学管理科研究生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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